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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律师诚信体系

发布日期:2012-05-08 点击数:477

 

建立律师诚信体系旨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提高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诚信信息系统依托市律协会员数据库及市律协网站而建立,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奖励信息系统四个方面,内容涵盖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的基本信息。有助于加强公众对律师行业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身份信息系统记载的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办公地址、成立时间、人员构成等等;
  警示信息系统记载的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受到行业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行政处罚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警示信息系统是诚信信息系统的核心系统,最直接反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诚信状况的就是警示信息。通过在律协网站上公布警示信息,一方面可以对那些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起到警示作用,一方面可以加强社会公众对违纪律师的监督,使违纪律师“失信即失市场”。
  提示信息系统记载的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受到训诫处分、未通过年审及导致律师责任保险索赔等情况;
奖励信息系统记载的都是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表扬、嘉奖等信息。
  以上四类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开放的是身份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及奖励信息系统,而提示信息系统只面向律师事务所开放,供律师事务所查询相关信息,这部分信息供律师事务所在聘用新律师或接受转所律师时参考。如果某律师在提示信息系统里有不良记录,律师事务所就有可能不会聘用该律师,因此,该系统可以帮助行业形成一种“过滤器”,逐渐把不合格的律师从法律服务市场中淘汰出局,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服务质量。
  由于律师诚信信息与每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我会花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来进行信息的收集和核对工作。我们将每个律师的基本信息都打印出来并邮寄到本人,让其自己核对,签名后再反馈回我会。同时,对以前的会员数据库进行了升级和更新。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诚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
  我们相信,诚信信息系统的启动,将极大的推动广州市律师诚信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升广州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规范广州市的法律服务市场,让律师更加自律,让当事人更加放心!
  1、如何对律师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答:我会为了启动律师诚信信息系统,专门出台了《广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诚信信息系统构成及各类信息的来源、更新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我会设置了专门机构(会员部)管理该系统。
  2、是不是所有违纪律师的情况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答:不是,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04年7月24日该办法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对律师的处分决定已经执行完毕的,不会公布其违纪信息,《管理办法》无溯及力;但处分决定的执行持续到2004年7月24日之后的,就要在网上公布其违纪信息。同时,我们不是对所有的违纪情况都公布,因为受处分的种类有多种,我们只公布律师受到行业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及司法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而一些轻微的处分,比如训诫,就只会放在提示信息系统里,不会对外公布。
  3、披露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信息会不会侵犯其商业秘密或隐私?
  答:《管理办法》第四条对这个问题做了规定,我会对律师的个人隐私和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会披露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信息。而且,我们在向律师核对信息时,将每个律师的原始信息都单独封装,让其本人拆封,以保护其个人隐私。
  4、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答:我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数据收集和更新机制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公布信息之前,我们要求每一位律师本人亲自核对自己的信息,并让其核实后签名;律师事务所核对好该所信息后,也要加盖公章,以此来保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另外,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日内追加和更新数据,对于特殊情况急需记入或者更新的,可随时进行。同时,我们定期到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拷贝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变动数据,以随时掌握新律师和转所律师的动态。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认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还可以向协会提出变更或者撤销记录的申请,我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5、律师诚信信息系统与社会上其他行业的诚信单位评比活动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律师诚信信息系统是一种信息公布平台,而不是一种诚信评比体制,它只是客观的反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诚信状况,并不加入主观评价标准;其次,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具有比较完善的体系和架构,而且,它是律师行业诚信体系的基石,将长期存在并发挥它的功能,但其他行业的诚信评比活动没有形成体系,而且通常是一种短期行为;第三,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具有技术保障和制度保障,它建立在律师协会会员数据库和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数据库之上,并依托律师协会网站对外公布诚信信息。同时,我会制订了《广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对该系统的运作进行管理。而其他行业的诚信评比活动缺少制度保障和长期的技术保障。
  6、如果当事人要请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可提供哪些参考?
  答:如果当事人决定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去请律师,他可以先上律协网站,然后查询该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看是否该所或该所律师受过处罚,受过什么样的处罚;或者查看该所是否受过表彰,然后再决定是否聘请该所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当事人还可以查询某个律师是否通过了年审注册,如果某律师未通过年审,则该律师的信息将不会在网上公布。如果当事人想了解某律师的执业经历和受教育情况,也可以在网上的身份信息系统查到。因此,该系统有利于帮助当事人鉴别真假律师及打击社会上出现的“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