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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7-02-05 点击数:501

  2007年1月22日晚,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利用本职工作闲暇召开工作会议,安排民委会2007年第一季度的工作。参加会议的律师有:民委会主任詹礼愿、副主任司马静、石安琴,民委会秘书长程磊、以及杨青燕、陈建华、邓春林等七位委员会成员。
  首先,举国关注的《物权法》在多次的修改、审议后,有可能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民委会作为市律协民事领域研究的代表机构,将安排一系列的研究讨论工作,带领广州律师及时全面地学习新物权法条文、精神。主要工作计划是:(一)组织民委会委员撰写一批探讨新物权法的论文,争取在各级律师行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二)邀请相关领域法官学者公开授课,解析新物权法在法律实务中的运用;(三)与律师同行举办交流会,讨论新物权法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操作。
  其次,针对广东省人大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民委会还安排了与会律师提交修改意见,拟将律师意见汇总上报至省人大。